DATA PROCESSING ADDENDUM

Niiice Turbo 個人資料委託處理附約

最後更新:2026 年 7 月 15 日

第 1 條|角色與適用

客戶就其終端使用者資料決定蒐集目的與方式,為資料控制或管理之一方;本公司僅為提供 AI 客服、社群、網站、文章或其他受託功能而依客戶指示處理。各地法律使用不同角色名稱時,依其實質關係解釋。

第 2 條|處理內容與目的

處理期間為相關服務期間及約定刪除期;資料可能包含聯絡資訊、對話、留言、網站表單、內容、識別碼、裝置及互動紀錄。處理目的限於傳輸、儲存、搜尋、生成回覆、分類、排程、發布、支援、安全及客戶指示之相關操作。

第 3 條|客戶義務

  • 確保蒐集、提供與指示具有合法基礎,並完成必要告知與同意。
  • 設定適當保留期間、權限、AI 回覆範圍與人工接管流程。
  • 不得在未另行書面約定下,使用本服務處理法律特別管制之醫療病歷、金融驗證、兒童敏感或其他高度風險資料。
  • 負責回應終端使用者請求;本公司於功能與合理範圍協助。

第 4 條|本公司義務

  • 僅依本契約、客戶功能設定及合法書面指示處理。
  • 確保獲准接觸人員受保密與權限要求拘束。
  • 採取與風險相稱的存取控制、加密、紀錄、備份與事件應變措施。
  • 指示明顯違法時通知客戶,並得暫停執行。
  • 不出售受託資料,不提供第三方作與服務無關的廣告用途。

第 5 條|次處理者與跨境

客戶一般授權本公司使用提供服務所必要之雲端、資料庫、AI、Email、通訊及社群次處理者。本公司對次處理者施加與其服務相稱之資料保護義務,並得因功能或安全需要更換。資料可能跨境處理,依隱私權政策辦理。

第 6 條|事件、請求與配合

本公司知悉影響受託資料且可能實質影響權益之事件後,將在掌握合理資訊時儘速通知客戶,提供已知性質、範圍、可能影響與處理措施。通知不代表承認責任。

本公司於功能及合理範圍協助客戶處理查詢、更正、刪除、限制、匯出或主管機關事項;超出標準服務之大量或客製協助得另行報價。

第 7 條|返還、刪除與稽核

服務終止後,依產品附約與隱私權政策返還、刪除或去識別化;法律、爭議、安全或備份輪替所需者除外。客戶得要求本公司提供合理的安全與合規說明;未另簽企業合約者,不包含進入機房、原始碼或其他客戶環境之現場稽核。

第 8 條|責任與優先效力

本附約之責任適用服務條款之責任限制。若本附約與服務條款就受託資料處理直接牴觸,以本附約為準;其餘仍依服務條款。